這兩篇是最近的新聞 
是在談偵辦馬特別費的檢察官遭到政治追殺
在這個年代  要憑良心良知辦案都不行 ( ′-`)y-.....

說真的  若真有本事考上法官檢察官  卻還要聽從政府指示說哪些能辦不能辦
就代表這個國家的司法&政治體系根本不成熟   而且人民也會對司法無從信賴   法治觀念也會隨之低落
看看那最近特別囂張的特偵組  跟明朝東廠沒兩樣   根本只是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而已(而且還違法)
下面兩篇新聞  可以讓我們瞭解  這個國家的總統心眼真的是小到不行.

自由 2013/10
http://ppt.cc/nz7O
侯寬仁證實被追殺記申誡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上午受訪,證實馬英九總統為了特別費案
告他偽造文書、瀆職,司法確定侯無罪後,馬再循行政、監察系統追究他,「他的律師陳
長文做球,馬英九揮棒」懲處承辦檢察官,「以總統的高度,卻在刑事確定後,透過行政
手段懲處涉己案件的司法人員,令人相當訝異」。問他「這算追殺嗎?」,侯寬仁說:「
請自行解讀」。

 侯寬仁說,他因特別費案被馬英九告,陳長文是馬的委任律師,侯、馬、陳三人都是此
案當事人,侯的偽文等罪獲北檢不起訴,馬提再議、聲請交付審判皆被駁回,刑事確定沒
事後,仍以行政手段追究他

 侯寬仁說,馬英九利用陳長文的一篇投書,啟動對他的行政究責,「陳長文做球,馬英
九揮棒」,因已超過10年的行政懲處時限,法務部無法追究,馬英九還不罷手,改由監察
院出手;監察院最終決議糾正法務部,未能懲處侯寬仁。

 陳長文投書後不久,99年2月法務部長王清峰即發函給高檢署,指馬英九特別費案「筆
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侯寬仁指出,還沒調查,法務部在公函中
就已定下「嚴重不實」的結論

 高檢署考績會認為實務上無法全文照錄,決議不予議處,但被法務部打回票,高檢第2
次考績會決議警告,但法務部檢審會加重改記申誡,讓他當年考績乙等,3年內乙等兩次

 

自由 2013/10
遭馬下條子追殺 侯寬仁:這算什麼司法獨立

 

http://ppt.cc/0Xj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昨受訪證實,馬
英九為了特別費案告他偽造文書、瀆職,司法確定他無罪後,馬
再循行政、監察系統追究他,「陳長文做球,馬英九揮棒」懲處
承辦檢察官,將他記申誡;至於這算不算追殺?侯寬仁說:「請
自行解讀。」

侯寬仁表示,馬英九以總統的高度,卻在刑事確定後,毫無忌憚
地透過行政手段懲處涉己案件的司法人員,「這算什麼司法獨立
?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公款進口袋 馬並未反省

侯寬仁說,特別費案不論是侵占、詐領或歷史共業也罷,既然馬
已獲判無罪,就是司法給馬一個機會;但事後顯示,馬並未反省
公家的錢為何會進私人口袋,還對起訴他的檢察官做出行政懲處
,「以總統的高度,竟然會做這種事,令人訝異」

侯寬仁說,馬最近指責別人介入司法個案,他看了只感到「五味
雜陳,百感交集」,「如果馬能站在總統應有的高度思考,或許
今日政局不會如此動盪」。

刑事辦不成 改行政手段

侯寬仁指出,馬英九認定他在特別費案製作不實筆錄,控告他瀆
職、偽造文書,陳長文是馬的委任律師。侯、馬、陳三人都是此
案當事人,案子獲北檢不起訴,馬提再議、聲請交付審判,皆被
駁回,刑事確定沒事後,馬竟仍以行政手段追究他。

侯寬仁說,馬英九利用陳長文一篇針對太極門案的投書,啟動對
他的行政究責,「陳長文做球,馬英九揮棒」,因太極門案已超
過十年的行政懲處時限,法務部無法追究,但馬還不罷手,改由
監察院出手;監察院最終決議糾正法務部,未能懲處侯寬仁。

法務部發函 要看到懲處

陳長文九十九年一月廿五日投書講太極門,巧合的是,同年二月
四日,法務部長王清峰即發函給高檢署,明白寫道馬英九特別費
案「筆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侯寬仁指
出,法務部在公函中就已定好「嚴重失實」的結論,還指定要看
到懲處結果,等於尚未調查就預先設定目標,就是一定要懲處他

高檢署第一次考績會決議:「實務上筆錄本就無法全部照錄」,
決定不議處,卻被法務部打回票;高檢署再開第二次考績會,決
議記「警告」,但法務部檢審會審議後,加重改記「申誡」,使
他當年考績被列為乙等,三年內乙等兩次。

最後記申誡 考績列乙等

對於侯寬仁考績三年兩次乙等,有資深檢察官指出,考績乙等,
年度考績獎金減半,但不影響升等;至於升遷,因為是與人競爭
,考績不好,長官挑人時,多少會有影響。不過,以上是當時適
用的舊制,法官法去年實施後已廢除檢察官依甲乙丙等區分的考
績制度,只分良好、非良好兩種。依年資每年升一等,連續四年
良好可再跳升一等;非良好相當於舊制的丙等,考績獎金全無,
連續非良好,最重可送評鑑免職。

NOWnews – 2013/10
http://ppt.cc/DAJU
侯寬仁︰馬英九下條子追殺 欠我一個道歉
記者廖文宏/台北報導

當年起訴馬英九特別費貪污案的現任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表示,
馬英九對於特別費為何進入私人口袋,始終沒說清楚,「是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當時
自己堅持「大是大非」起訴此案,馬卻指控此案筆錄製作不實,以抹黑檢察官方式為己脫
罪;甚至還下條子,指示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必須查辦懲處,「馬也欠我一個道歉!」

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揭露總統馬英九曾經下條子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當時
起訴馬英九特別費貪污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侯寬仁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指出,「司法人
員很少被懲處,有懲處的話,當年考績就是乙等,我因此連續三年有兩個乙等,當時並不
是只有這個事情,同時還有好幾個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極門的事情,還有一個土庫棄土弊
案,都在查我偵辦過程有沒有違失。」

「我當時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查我,現在印證了,馬下條子之後,就開始調查我很多事情,
如果這不是追殺,那什麼才叫做追殺!」

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侯寬仁接著表示「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很訝異,因為,以一個總統的高
度,居然做這樣的介入。我與馬先生、陳長文律師,在特別費案中都算是當事人,特別費
案都定讞了,馬告我筆錄製作不實涉偽造文書罪的部分也不起訴了,居然還由陳長文做球
(投書媒體),由馬來揮棒(剪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要求法務部必須對我被控筆錄製
作不實做出懲處,之後,我被記申誡一次。」

侯寬仁在專訪中指出,當年馬特別費貪污案起訴後,案子到法院,馬提「大水庫理論」欲
解套,並開始攻擊他涉筆錄製作不實,這一點,他個人非常不諒解「他可以為自己解套,
那是他的權利,但不能以這種手段來攻擊起訴的檢察官,更惡劣的是,他把錄音帶給媒體
,我後來比對他提供給媒體的譯文,發現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點,我算了算,共有卅九
處,像是證人吳麗汝(台北市府員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這都刻意被省略掉。」

「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要
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筆
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自
己澄清。」

侯寬仁透露,監院至今還在調查筆錄製作不實案「今年八月十五日還約談我,事情隔那麼
久了,國家機器一直在調查我,這幾天馬先生下條子的事被揭露出來後,難免會讓人懷疑
,背後有一隻操控的手。」

侯寬仁指出,依法,一筆款項進來,跑到哪裡去,那就彰顯當事人的意圖,馬當時薪水十
四萬多元,每個月匯廿萬元給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別費的錢,這是很明顯的詐欺及侵占公
款行為,「如果這不是貪瀆,那什麼才叫做貪瀆?

「馬英九涉特別費案獲判無罪,是老百姓給他一個機會,但馬不知反省、檢討,如今才會
陷入另一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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